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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帐实务经典90问答疑

※发布时间:2018-2-1 9:59:5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第一部分 税务挂号
  1、内资分支机构新户解决税务挂号应当供给哪些证件材料?
  答:内资分支机构新户解决税务挂号应当供给下列证件材料:
  •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无误
  • 分支机构的法人代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发票治理员(办税员)身份证复印件
  • 分支机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分支机构的经营地址证实:本身购房的供给产权证实复印件,没有产权证的供给商品房购销合同;对外承租的供给租赁合同以及房主产权证实;无偿应用的出具无偿应用证实
  • 总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税务挂号证副本复印件
  • 主管单位批文复印件:即总机构成立 分支机构的决定或会议纪要(注明是否非自力核算)
  • 银行帐号证实复印件
  • 企业实际临盆经营范围的解释,加盖公章
  2、解决汇总申报应当供给哪些证件材料?
  答:解决汇总申报应当供给下列证件材料:
  • 总机构、分支机构税务挂号证复印件
  • 总机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公章)
  • 分支机构所属国税机关开具的同一格局的“非自力核算分支机构汇总申报查询拜访表”
  • 设立分支机构的章程或批文、董事会决定、会议纪要:石油行业必须供给章程
  • 总机构汇总申报申请表
  • 填写汇总申报审批表。写明申请来由以及分支机构看法并有总机构、分支机构盖印
  3、汇总申报申请书应当如何书写比较合理?
  答:汇总申报申请书可以参考以下格局:
  厦门市国度税务局XX局:
  XXX经营部或XXX分公司是我公司部属非自力核算的分支机构,经营地址XXX,重要经营XXXXXX,北京代理记账为北京各种小企业提供工商税务注册登记,代理记账,兼职会计劳务输出服务,财务核算实施非自力核算,未自力购买发票,商品由我公司同一采购,同一配售,财务由我公司如实同一汇总核算。分支机构的发卖收入由我公司如实汇总进行汇总申报。是以,特向你国税局申请解决税收汇总申报手续。
  XXX公司(盖印)
  XXXX年XX月XX日
  4、从事临盆经营的纳税人,税务挂号内容产生变更,是否要到税务局解决变革手续?
  答:按规定,北京公司注册从事企业服务多年,帮助多家企业进行了北京公司注册、专项审批等业务,从事临盆经营的纳税人,税务挂号内容产生变更,应当自工商行政治理机关或其它机关解决变革挂号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材料到原税务挂号机关申报解决变革税务挂号;纳税人按规定无须到其它机关解决变革挂号的,北京注册公司的条件有很多,主要有公司股东、监事、董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应当自产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解决税务变革,超期按征管法第十六条规定赐与处罚。
  5、内资企业税务挂号变革内容与工商行政治理部分挂号变革内容一致的应供给哪些材料?
  答:内资企业税务挂号变革内容与工商行政治理部分挂号变革内容一致的应供给以下材料:
  • 工商执照有效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以及工商变革挂号表复印件
  • 纳税人变革挂号内容的决定以及有关证实文件
  • 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挂号证件(税务挂号证正、副本)
  • 涉及名称、地址变革的应附变革后同一代码证复印件
  • 变革地址的还须要供给场合的产权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请问税务挂号证件是否须要验证年检?
  答:为了加强对税务挂号证件的治理,《中华国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治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税务机关对税务挂号证件实施按期验证换证轨制。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刻日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解决验证或换证手续。一般每年验证1次,3年改换1次。今朝为便利纳税人,厦门市国税局暂缓不实施税务挂号证的验证工作年检,何时开展该项工作,如有须要届时将会经由过程社会媒体和厦门国税网站向社会通知布告。
  7、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治理证实单”应供给哪些材料?
  答: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治理证实单”应供给下列证件材料:
  • 申请申报:解释开具证实的具体内容以及有关事项
  • 税务挂号证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复印件
  8、我公司遗掉税务挂号证件,该若何处理?
  答:根据《中华国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治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遗掉税务挂号证件,应当在十五日内书面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并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开登报声明作废,声明作废的内容包含: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申报,将纳税人的名称、遗掉税务挂号证件名称、税务挂号号码、发证机关名称、发证日有效期在税务机关承认的报刊上作遗掉声明。纳税人凭书面申报和报刊上登载的遗掉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发办税务挂号证件。
  9、请问税务挂号证件在什么情况下须要出示?
  答:根据《中华国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治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除照办规定不须要发给税务挂号证件的外,纳税人在解决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挂号证件
  • 开立银行帐户
  • 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 申请解决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 领购发票
  • 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治理证实
  • 解决停业、歇业
  • 其它有关税务事项
  10、请问《外出经营活动税收治理证实》有效期都是30天吗?
  答:照办规定:外出临时从事临盆经营活动的发卖货色的,证实有效期一般为30天;外出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证实有效期最长为1年,因故须要延长的应从新申请核发。
  第二部分 纳税申报
  (网上申报、抄税认证、防伪税控开票体系)
  11、网上申报时无法进入网上申报体系?
  答:如提示:做单户同步,且税收治理员专管员已做了照样一样提示。原因可能在税种挂号里,企业的信息不完全,如:德律风号码,邮政编码等没填,在税种挂号中,把相干的信息填完之后再做单户同步。
  12、网上申报在填本期增值税时提示:上期财务报表未申报。这是怎么回事?
  答:在报增值税时,要先申报上期财务报表,申报成功后才能报本期增值税,若上期财务报表已以去柜台报了,请先做单户同步,再从新进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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